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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不是所有服刑人员都需要佩戴缓刑电子手环发表时间:2020-09-18 18:14 很多人对于缓刑电子手环可能会有误解,感觉所有缓刑人员都需要戴矫正手环。那么是否真的所有缓刑人员都要戴吗?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不是所有缓刑人员都必须佩戴缓刑电子手环,主要是对根据政策和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佩戴,国家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关于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有关要求,各地方都在根据自身情况在有效落实。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里面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条约,需要配戴电子手环的人员包括:(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2)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3)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4)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5)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并且规定使用电子手环定位装置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期限届满后,经评估仍有必要继续使用的,经过批准,期限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所有的社区服刑人员不是都要佩戴缓刑电子手环的,佩戴要求是根据服刑人员的行为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来判定是否需要进行佩戴管理。(本文作者/编辑: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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